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原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将作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2:09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朱伟东)昨天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根据《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更换成品油经营证书和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制度的通知》(商改发[2003]512号)文件规定和《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证书更换工作的通知》(商改司[2004]7号)通知要求,2004年6月30日以后,原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不再作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依据。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高薪聘请·销售精英!
同方服务器热力促销 引进新技术治疗前列腺

  据介绍,截至6月25日,上海、天津、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西、山东、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大连、厦门、青岛、深圳、海南等地和全部的成品油专项用油单位已经完成了批发企业经营批准证书的更换工作。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北约峰会28日开幕
反战影片《华氏911》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