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大会:业主按成本价付款 民工讨回“血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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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2: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见习记者 熊德壮 李豫龙 华南九司用住户付的翻新款来偿还民工工钱———28日下午4时50分,当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提出这项提议后,协调会场响起一片掌声。
协调会 时间:28日下午3时 地点: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读罢调查报道各方人员坐拢来 本报关于百余民工在武侯区晋吉南路某小区门口集体讨工资的报道引起了武侯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武侯区建设局、武侯区房管局等部门召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物管公司有关负责人、华南九司以及民工代表,在晋阳街道办事处召开协调会。协调会于前日下午3时在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召开,各方人员共五十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方就民工工资和业主支付翻新款两大问题交换了意见。 原始事件:25日,在武侯晋吉南路某花园小区门口,一百多个民工讨要已经被拖欠了两年的近百万元工资。在等待过程中,有民工当场饿晕。原来,成都市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承包了该小区外墙翻新工程,由于该小区许多住户不同意翻新并拒绝付款,所以华南九司以此为由拖欠了这批民工的工钱。无奈的民工也被迫采取了上述行动。(详见6月26日第6版《讨工钱民工饿昏倒地》) 工钱:住户出,华南九司付 在协调会上,业主指责华南九司翻新外墙没有征得住户同意,华南九司则称只有业主同意才能进行施工……一番争论之后,大家都认为不能拖欠民工工钱,但这笔工钱究竟该怎么付?最终,晋阳街道办事处提议,由住户按成本价付给华南九司翻新费,华南九司再将这笔钱付给民工。这一决定得到了各方的认同。 争论 业主的指责 小区业主委员会何主任:华南九司在翻新前并没有征得广大住户的同意,是强行翻新,华南九司和小区物管公司应该对此事负责。 华南九司的辩解 华南九司刘总:住户不付翻新工程款,公司就没有钱付给民工。另外,手续不完善公司的确有责任,但公司在翻新前的确经过了业主的同意。 民工代表的证词民工代表:翻新施工都是“阳光作业”,由于要拆护栏,业主不同意我们是无法施工的。 物管公司的辩解 小区物管公司有关负责人:我们只对翻新时的安全和水电使用对华南九司提出过要求,没有作出翻新决定。 一致的看法 物管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都认为:欠民工的工钱华南九司应当及时付清。 责任 强行施工华南九司有主要责任 与会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华南九司在没有报批和没有征得业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小区进行外墙翻新施工,该公司负有主要责任,同时,由于未及时表达业主意愿,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管公司也有责任。 解决 住户按成本价出钱用工单位用这钱赔 前日下午4时50分左右,晋阳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提议:业主委员会给住户做思想工作,并和物管公司出面,按翻新成本价向没有交翻新款的住户收取翻新款后,交与华南九司,华南九司用收到的款项来偿还民工的工资,翻新成本价由建设局派专业人员核定,同时晋阳街道办事处和晋吉社区居委会全力协助。会场立即响起了掌声,民工代表、包工头和华南九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赞同,而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公司负责人也表示默认。 预防 未经审批装修公司不得进小区 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晋阳街道办事处已通知小区物管和业主委员会,禁止没有经过审批、没征得业主同意的公司进入小区施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