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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用、农用电价暂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3:0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荣梅实习生胡敏鸣)昨日下午央视有消息称我省电价要调整,记者随之与相关部门联系得知,目前我省还未接到有关电价调高的相关文件。

  据央视报道,2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传出的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已经就西北地区的电价作出了调整。新调整的电价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电网的销售电价(含税)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013元、0.019元、0.024元和0.02元。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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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水电厂上网电价核定为:陕西0.26元/千瓦时,甘肃、宁夏、青海0.227元/千瓦时。此外,通知还对电厂的上网电价作出了调整。

  得到这一消息后,记者随即与省物价局联系,被告知目前没有收到相关电价调整文件。有关负责人表示,届时调价中我省民用、农用及化肥生产等用电将不动。随后记者又与省电力公司取得联系,值班人员表示不知道调价一说,也没有接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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