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媛有意调解被告当庭回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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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3:14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颜斐)昨天上午,备受瞩目的“人造美女”杨媛状告北京天九传媒公司侵犯名誉权案在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出现激烈辩论的场面,杨媛表情平静,说话语气始终很平淡。法庭上旁听席里的聚光灯和数十台摄像机一齐上阵,庭审现场倒像个拍片现场。 昨天一大早,东城区法院所在的府学胡同就有些水泄不通了。在法院门口,来自30多
临近开庭时,杨媛和她的代理律师及史女士一走进法庭,各种拍摄闪光骤起,令杨媛有些不自然。被告席上只有天九传媒公司的经纪总监张磊。 庭审开始后。法官首先询问杨媛关于“人造美女”这个词语的定义。杨媛回答说:“和自然美女没什么区别。人造美女只不过通过手术做了修饰,但内心是健康的,别人有困难都会帮助。”随后,杨媛的律师补充说,这个词带有歧视性。 原告律师将一篇题为《人造美女被踢出决赛》的报道作为名誉受损害的证据。对此,天九传媒公司的两位工作人员当庭作证,叙述通知杨媛被取消资格或恢复参赛都没有第三人在场,与杨媛一起出现的记者不是组委会请的,他们没有向社会公开或传播。 天九传媒认为“人造美女”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不带有歧视性。“百度搜索有18万条关于‘人造美女’的信息,Google上也有12万条。媒体的报道也会用这个词,难道他们也侵权了吗?”代理人说,他们进行的选美是商业行为,规则由他们制定。如果不取消杨媛参赛资格,势必会给其他选手造成不公平。而且,环球洲际小姐大赛崇尚自然美,组委会不想放任杨媛的这种行为,误导其他女孩为参赛冒着危险去进行整形手术。” 当庭审进行到最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时,杨媛表示可以调解,天九传媒公司却态度坚决地予以拒绝。法官于是宣布休庭,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杨媛对能否胜诉似乎少了些信心,也不敢去想象会有什么结果。她说,组委会没有让步的意思,她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了。 图为昨天杨媛在法庭上。 常亮/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