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死人认赔院门口设灵堂该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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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3: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夹江县一名患者到县中医院做膀胱镜检查术时突死于病床,医院同意按一级医疗事故一次性赔偿13万余元,而死者家属提出50万元赔偿,遭拒后竟在医院大门口设立灵堂。27日晚,夹江县委召开协调会议勒令死者家属拆除灵堂。 现年44岁的王一召是夹江县电力公司下属一单位职工。6月25日上午王及家属到夹江县中医院住院部外科咨询治疗,医院建议做膀胱镜检查。在患者及家属同意(家属未签字)后
据夹江县中医院副院长吴建华介绍,根据相关赔偿规定,王一召可获得5万多元赔偿,但鉴于对方有抚养对象等特殊原因,医院同意一次性赔偿13万元。王一召家属要求赔偿50万元,遭到医院拒绝。27日下午5时,王的家属竟在夹江县中医院楼下设立灵堂,扰乱医院正常医务工作。夹江县委、县政府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责成死者家属拆除灵堂。晚10时许,死者家属主动拆除灵堂,答应就赔偿一事与院方作进一步协商。记者廖兴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