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业原老总受贿近200万杜海成被判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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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4:4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通讯员王华兵)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海成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杜海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6万元、港币178.8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法院还判决没收杜海成存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宝安路支行账户内剩余款项。 杜海成,陕西省城固县人,研究生文化,原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副总裁、深圳
作者:记者胡名忠通讯员王华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