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养殖公司老板"蒸发" 八十头梅花鹿就快饿死(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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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7:17 新华网 | |||||||||||||
据《广州日报》报道,位于广从公路的广东国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驯养繁殖、经营梅花鹿的公司,他们以“花8500元买头梅花鹿,可每年从这头鹿的身上获益3500元,三五年赚回本金有余还可得到珍贵的梅花鹿的优厚投资回报”吸引了30余名养殖户。但在近日,国鹿公司老板突然神秘“蒸发”,养殖户们不但未能拿到承诺的3500元年回报金,而且还血本无归。 27日,记者收到报料,6月10日下午,国鹿公司老板郭某告诉饲养场的员工,说自己准备卖出一些种鹿,以维持公司日常开支。到了当晚11时,郭某带人来到饲养场,将被麻醉了的30头鹿运走。从12日开始,郭某再也没有露过面。 高额回报吸引30余人认购 记者随即来到国鹿公司。当记者到达饲养场的大门口时,那里已经聚集了十几名梅花鹿养殖户。 记者了解到,广东国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曾获得省林业厅批准核发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同时还拥有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的原法人代表名叫冯某,2003年9月,法人代表改为郭某,即那位被认为神秘“蒸发”的国鹿公司的老板。据说,郭某接手国鹿公司时,并没有钱付给冯某,只是向冯某打了一张借条。 据了解,共有31名养殖户和国鹿公司签署了联营养殖合同,最早和该公司签署合同的是在2003年的2月,最晚的是今年2月。这些合同的具体条款都不大相同,基本内容是:养殖户以每头8500元至1.25万元不等的价格,向国鹿公司认购健康的梅花公鹿和母鹿,可以带回家中自己饲养(属家养),鹿茸等鹿产品可由公司代销,每头梅花鹿由公司在每年9月发放3500元左右的年回报金。养殖户也可将梅花鹿以“寄养”的方式放在“国鹿园”里由国鹿公司代为饲养,照样可以获得每年每头3500元的年回报金。 一头梅花鹿同时卖两家 据养殖户介绍,很多人采取了寄养的方式,全部寄养的头数是256头左右,家养的有24头左右,共计280头。而国鹿园里最多的时候梅花鹿也只有128头左右,这还包括今年刚出生的幼鹿。换句话说,“合同头数”是280头左右,而“实际头数”只有150头左右。由于养殖户们签合同的时间不一,而每头梅花鹿头上也没有明确的养殖户主标记,很多养殖户在“认购”时只被告知“你看,那几头梅花鹿就是你的”,但不知道这几头实际上也是另一个养殖户的“投资产业”。有一名认购寄养了10头梅花鹿的养殖户,没想到其中有6头竟然被同时卖给了另一个养殖户。 目前这31名养殖户还没有一个人收回投资款,更多的人是血本无归。一名42岁的江西人“认购”了14头鹿,总认购金是11.9万元(已付7.2万元),投入了自己多年来的全部血汗钱,甚至还拉拢朋友买了5头鹿,结果如今搞得朋友难见,也不敢回家见家人。 80头梅花鹿就快饿死 自从老板“蒸发”后,国鹿公司“国鹿园”鹿舍里的82头梅花鹿到现在已死了两头,其余80头也正处于缺乏护理和饲料的生死边缘。究竟应该如何解决这些梅花鹿的生存问题亦属当务之急。现在,养殖户是自己筹钱来为这些梅花鹿保命,这些梅花鹿的总费用平均每月需要1万元左右,这笔不小的开支对于本来就没有什么闲钱的养殖户来说,肯定很难承受。 摄/陈安(责任编辑:姚润萍) /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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