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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防员刑警队里骗买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08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记者那跃娜)“孩子为上网偷了家里的手机去卖,在警方工作地点有人‘帮着’把1000多元钱的手机卖了200元。这钱让孩子在外滞留9天,孩子母亲急得左眼失明,这事谁负责任?”27日,15岁的小宇(化名)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报社反映情况。

  据小宇父亲说,13日上午,小宇瞒着爸爸把家里的熊猫手机拿出来准备卖了上网。来到手机市场,几个小贩出价500元,他正同一个手机贩讲价时,一个嘴上有伤疤的男子过来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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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下手中的证件说:“跟我们走一趟,我是公安局的。”把小宇带到民益街南岗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现形中队。嘴上有疤的男子将一个鬓角斑白的中年男子介绍给小宇说:“这是我们队长,快说你的手机是怎么来到的。”为证实手机来路,嘴上有疤的男子跟随小宇回家取了发票,然后对小宇说:“你把手机卖了后得还我取发票打车的钱。”那个“队长”和有疤男子带着小宇来到手机市场,以20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给了有疤男子的一个“熟人”。之后的9天里,小宇在网吧花光了所有的钱回到家,才知道母亲因为自己的“失踪”急得左眼视网膜脱落,住院接受治疗。

  27日,记者与南岗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现形中队蔡教导员取得联系,随同张先生来到现形中队,可等了30多分钟也没有见到蔡教导员。在场一位姓高的工作人员说,嘴上有疤的男子是协防员外号叫“豁唇”,头发斑白的男子不是队长。

  小宇的父亲问:难道骗买手机造成后果连责任都没有人负吗?省闻明律师事务所王文名律师说,诱导未成年人买卖物品是违法的,买卖行为在法律上视为无效,手机应予以返还。如果有公安人员参与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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