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不还要尝“苦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0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邢光华)昨天,记者从市建委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获悉,为从根源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哈市将出台专项法规,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哈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同时将采取“四项惩治措施”和“五项保证措施”。 据了解,“四项惩治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对项目业主已竣工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和产权登记手续,结算项目不得复工并收缴施工许可证等;对恶意拖欠、拒不还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清欠办还出台了“五项保证措施”,就有效制约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发生,完善各级劳动保障网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逐步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