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招标缘何难以抑制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08 哈尔滨日报

  始于1999年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曾经被称为“阳光工程”———这无疑是一个充满着良好愿望的名称,因为药品购销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不仅败坏了医药、卫生界的风气,也直接侵害了患者的利益。

  但是,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医药企业还是医疗单位的被采访对象都坦率地指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仅无法抑制原有的腐败痼疾,还会催生新的腐败现象。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高薪聘请·销售精英!
同方服务器热力促销 引进新技术治疗前列腺

  旧病未除 又添新疾

  “药品招标极易诱发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这是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赵博文接受记者采访时发表的观点。自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一“新生事物”出现以来,他就一直在研究和质疑。几年来,他一直坚持认为,招标不仅没有遏制原有的腐败,还导致了新的腐败。

  今年4月6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以及10个省(市)医药行业协会共计13家协会联名向国务院领导递交了《关于请求终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建议》。《建议》中也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建议》写道:有的医药企业反映,凡中标品种由于油水不多,价格过低,影响医生处方积极性,往往出现“不中标等死,中标早死”状况。有的企业反映,已中标药品,医疗单位还在暗中强行向医药企业索要返利费、赞助费、入门费等等,否则即使中了标也是白搭。实践证明,仅仅依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记者在走访一些医院的时候,不止一次地发现在药剂科以及门诊科室的门口张贴着“禁止医药代表入内”的告示。

  但是一位医药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告示能够起到两个作用,第一是作秀,显示医院“洁身自好”;第二则是抬高了医药代表进入医院的“门槛”———如果你没有一整套的公关手段,就难以和药剂科负责人、各科医生“交朋友”。可是“墙上画虎不咬人”,医药代表该做的工作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现在企业开辟了两条“战线”:一条是“看得见的战线”———相当一部分药品在招标时拼得你死我活,无利可图;另一条是“看不见的战线”———无论药品是否通过招标方式进入医院,如果要确保药品最终被卖到患者手里,必须要做“工作”。

  解密腐败“线路图”

  九州通集团北京丰科城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牛正乾对记者说,医药工商企业近年来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招标之前是小腐败,现在是大腐败。过去药业销售人员要公关的对象还只是医院院长、药剂科主任和临床医生,现在又增加了分管卫生局长、招标办主任、药事委员会的每一个委员。人数翻番,环节骤增,每个菩萨都要“上香”,每一个环节都少不了“金钱开路,酒肉搭桥”。

  赵博文不止一次地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出现之后,“医药企业脖子上又多了一把锋利的刀”。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王锦霞指出,有些省、市招标机构对一个品种选中3家企业同时中标,由这3家企业再分别去和医院谈进货数量,这样中标之后企业仍旧需要靠折扣、赞助费“竞争”以争夺最后的订单。另外,参与投标的企业在中标结果公布时,对落标品种不知情,一些报价高的同一商品仍能中标,暗箱操作时有发生。企业无法了解评标的依据,更不知道评标过程是否科学、合理。人为因素仍对评标结果起决定性作用。

  招标黑幕凸现制度缺陷?

  近年来,为了杜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国务院以及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

  6月9日,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南京出席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联合召开的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议上说,将会同有关部委尽快制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

  但是在牛正乾看来: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当做遏制医卫腐败的一剂良药实在是“张冠李戴”。

  13个医药行业协会向国务院领导递交的《建议》也认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自身存在的弊端导致了各种问题的滋生。药品招标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政府又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管机制。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专家都表示,促进“三项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联动,是解决药品集中招标带来的各种流弊、甚至最后将招标这一“过渡性措施”清理出历史舞台的有效途径。

  牛正乾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尽快推进严重滞后的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医疗服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运作。

  他说,医卫腐败的表现形式在于医生的处方权腐败和以药养医所引起的其他腐败。从表面看,腐败是医护人员医德的堕落,而究其本质,产权制度的落后才是医卫腐败的真正成因。因此,真要解决医卫腐败难题,必须痛下决心改革现有官办医疗单位的产权。

  “医生、院长敢收受医药代表的回扣,在国外产权清晰的医院或诊所是不可思议的。之所以如此,不在于国外的医护人员道德觉悟比国内的医护人员高出一截,关键一条就是产权决定管理体制,体制约束医生的职业道德。医生拿回扣,医院砸牌子,医院的所有者一定不依不饶。同时,该医生将被列入管理当局的‘黑名单’,终身注销行医资格。”在这样的制度约束之下,有谁还敢以身试法?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美国向伊移交萨达姆
反战影片《华氏911》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