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近日,我市鼓楼区工商分局江东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江苏某制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涉嫌经销不合格钢材,目前该公司的大量钢材正存放在鼓楼区中保村荣华码头货场内。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火速赶往现场进行突击检查。抽查发现不合格钢材江东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荣华码头货场,发现现场堆积着大量钢材。经了解得知,江苏某制钢公司确实在该货场内存放了数十吨钢材,就堆放在货场中央。执法人员找到了这批钢材,发现大部分是规格为10毫米的圆钢,少量是规格为12毫米的圆钢。执法人员遂和该公司的负责
人电话联系,要求其配合抽检。但该公司的负责人称“无法赶来现场”。因当事人未到现场,圆钢数量又无法确定,执法人员只好请见证人何某等人签字确认,对这批圆钢进行现场取样。执法人员随后迅速将样品送往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作检验。执法人员还了解到,在现场取样时,该公司负责人就在货场,“无法赶来现场”只是托词。为防意外,执法人员在取样的当天下午,再次前往荣华货场,却发现江苏某制钢有限公司的数十吨钢材在短时间内已被人转移。6天后,检验报告确认,江苏某制钢有限公司规格为12毫米的圆钢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钢材已流入工地如果仅仅是少量的12毫米圆钢不合格,当事人为何要将该批圆钢全都转移?当事人明明就在取样现场,为何不愿现身?执法人员认为,其中可能有隐情。考虑到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且不合格钢材一旦被用到工程中,将造成恶劣影响,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火速将该案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处理。经公安局水上分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存放在荣华货场内的圆钢总量为90吨,目前已被当事人转移。公安人员进一步追查发现,90吨钢材分别被南京跨海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建筑工地购进,而4家建筑工地都即将开工建设。公安人员当即采取措施,责令当事人将钢材全部从工地追回。在4家建设工程即将开工之前,当事人终于将这批钢材从工地上拉回。执法人员遂将90吨钢材暂扣在南京振海交通实业公司联运公司仓库。找回钢材后,公安人员又将案件移交给工商部门处理。经销商被严处本着对当事人和举报人负责的态度,江东工商所执法人员将扣留于联运公司仓库的两规格钢材再次现场取样送检。结果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检验判定,该批10毫米、12毫米两种规格的90吨圆钢均为不合格产品。据当事人介绍,这批钢材是他们以每吨3688元的价格从泰州购进,总货值达33万多元。工商执法人员认为,经销不合格钢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遂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钢材,没收这批不合格10毫米、12毫米两规格的90吨钢材,并处以相应罚款。南京日报记者周爱明通讯员江东所(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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