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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抢劫出逃又抢 一嫌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0:06 生活报

  本报讯 28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刘立波因犯抢劫罪一审被判死刑。

  刘立波今年30岁,是阿城市农民。1999年,与同乡在哈市预谋实施抢劫。11月14日18时许,刘立波等四人携带凶器来到哈市南岗区闽江小区一商贸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刘立波以买鞋为名骗该公司经理李某某、业务员王某某打开房门,四人入室后将二人杀死,抢得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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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立波作案后化名张松潜逃至河北省保定市,2004年2月16日,刘将网友杨某约到保定市动物园,行至偏僻地点时,刘将杨掐昏,抢走杨50元钱及手机。不久保定市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并查明该人为哈市公安机关网上通辑的在逃犯罪嫌疑人,遂将其移送哈市公安机关。

  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刘立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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