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掉进热力坑被烫死终审获赔15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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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0: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经过近1年的奔波和半年多起诉,昨天下午,郑州市民梁本宽终于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拿到终审判决书。根据法院判决,河南省国税局、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河南省恒新装饰有限公司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各赔偿他52529.78元,共计157589.34元。一起备受广大市民注目的市政设施伤人责任划分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去年6月份,郑州市民梁本宽之女代敏不慎掉入省国税局正在施工的热力坑内被烫伤
法院进行了调查,有关部门均认为应按热力总公司与用户所签协议来界定热力设施产权归属。法院认为本案中,虽然在协议中对产权做了归属,但双方对主干网及供热支管的概念具体界定不明确,以致烫死人后互相推诿。法院认为三方均有过错,均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遂判决三方承担同等责任,各赔偿梁本宽52529.78元,共计157589.34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记者郭晋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