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数名罪犯被处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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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0:3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 6月24日上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香等故意杀人罪犯进行公开宣判,数名凶犯被处以极刑。 被告人陈某香2001年4月开始与被害人张某某的父亲非法同居,后二人因生活和感情问题产生矛盾,陈某香遂心生毒死其两个小孩的报复念头。2002年8月23日上午,陈买了10支灭鼠药水和烧鸭、苹果以及橙汁等,将6支灭鼠药水分别倒入两瓶橙汁中骗两小孩喝下,致使
被告人茹某华(男,32岁,龙门县农民)于2003年4月7日凌晨2时许窜至龙门县左潭镇找罗某,因罗不在家,便以罗某赌博输了钱为由企图骗取其妻茹某500元。在茹某准备打电话查证此事时,茹某华怕骗局败露,残忍地将茹某杀害,后又捂住被告人儿子的口并带其逃离现场,逃离途中将其丢入路边水渠内,致其溺水窒息死亡。 被告人凌某谁(男,19岁,和平县农民)以为女友和被害人刘某谈恋爱而拒绝与其同居,于2003年7月11日凌晨将女友带到惠城区某市场附近,在劝说女友回去与其同居未果后,将女友掐死。后又跑到被害人刘某工作的餐厅,用菜刀朝被害人猛砍10多刀致其大出血死亡。(李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