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官员下海背后的“权力期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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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3:36 中国青年报 | |||||||||
在广州等沿海开放地区,“官员下海”已经是越来越时髦的事情,短短4年间广州就有29名科级以上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下海。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州市日前召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强调“官员下海”要严加审批。依笔者之见,这对于预防其背后存在的“权力期权”现象,制约其中一部分“别有用心”的官员,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权力腐败的形式可谓千姿百态,将权力作为可以投资升值之期权的所谓“权力期权”
有的官员干脆辞官下海,充分利用权力“剩余价值”,利用在官场时的关系网、人情网,有的甚至在辞官前就向企业以权力交换为砝码提出谋取高级管理职位的要求,为自己下海经商创造条件。当前,辞官下海似乎正成时尚,权力正在成为颇具升值潜力的另类“期货”。 经济学上的期权是一个收益与风险共存的概念,权力期权也是如此。权力期权的收益主要表现为用自己的权力为他人(子女、亲友、关系户等)谋取私利,为自己可预期的经商前程铺路,甚至搞变相的洗钱,将以前的非法所得合法化。简单地讲,权力期权的收益主要是一种间接收益。 权力期权的风险在于期权式的权钱交易、权权交易,这也存在难以预期的潜在风险,一旦交易出现利益失衡,就容易出现交易双方利益共同体的瓦解,甚至被人举报告发。此外,权力期权也同样存在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识破乃至追究责任的风险。简单地说,权力期权的风险主要是葬送仕途的政治风险和涉嫌违法犯罪的法律风险。显而易见,相对于贪污受贿,权力期权风险系数明显偏底,这也不失为化解腐败风险一大高招。 总体上讲,相对于司空见惯赤裸裸的贪污受贿,权力期权的确是一种比较隐蔽、高明的腐败策略。鉴于此,针对权力期权现象的反腐举措也应如电脑杀毒软件般不断升级,做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根据中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各地在审批“官员下海”时要认真把握这一原则性规定。 对官员经商应当进行严格限制,在任官员一律不得在经济实体担任任何形式兼职,官员辞职经商要经过严格的离职审计,要一步到位地与原单位、原职务彻底脱钩;原则上不宜提倡在职官员保留现有职务到企业锻炼或经商的做法,避免不伦不类且极易滋生腐败的“红顶商人”现象。 一言以蔽之,权力期权实质上是权力特权滋生的另类怪胎,是权力腐败的一种颇具隐蔽性的特殊形式。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对“权力期权”说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