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子女上大学可获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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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6:4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姚伟)日前,西安市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重申了通过高考录取的城镇低保对象子女以及通过高考、中考录取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学生可享受政府一次性教育资助的扶助政策。 根据西安市政府去年出台的《西安市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暂行办法》的规定:
具体办理程序为:城镇低保对象子女(不包括残疾学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领取、填写《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考取大学政府补助金申请表》后,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民政和财政部门审核;享受最低生活待遇的残疾学生凭高校或高中(含中专和技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所在区县残联领取、填写《西安市扶残助学补助金申请表》后,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残联和财政部门审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