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绑架台商勒索赎金168万美元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7:51 胶东在线

  新华网广州6月30日电广东省东莞市中级法院日前就东莞台商绑架案作出判决,法院以绑架罪判处主犯胡清平无期徒刑,其他3名罪犯,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3年10月,台湾商人潘堆伙同其女朋友瞿华凤(另案处理)因生意失败,指使胡清平、黄曦、潘隆亮、陈铁平4人,绑架在莞做生意的台湾商人郭东河,并勒索赎金168万美元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高薪聘请·销售精英!
同方服务器热力促销 引进新技术治疗前列腺
。经过努力,警方抓获胡清平等4名嫌犯,解救出被害人郭东河,缴获赃款13万元人民币,随后又缴回被抢劫的两部小轿车。与此同时,台湾警方也追回赃款161万美元。

  法院审判认为,胡清平、黄曦、潘隆亮、陈铁平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故判处主犯胡清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黄曦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潘隆亮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陈铁平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责任编辑:杨胜武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盖茨第9次访华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反战影片《华氏911》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