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药价“超高”现象仍然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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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9:02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共24种,其中,甲类3种,自6月7日起实行最高零售价格;乙类21种,我省自6月21日起在本辖区内开始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昨日,记者根据公布出来的抗菌药阿莫西林(胶囊规格:125mg24粒)的价格,对我市几家药店进行暗访,发现部分药店该药所标价格远远超出国家最高限价。 根据规定,阿莫西林(胶囊规格:125mg24粒)最高限价为5.1元。
在八七路一家药店,记者购买了一盒产地为上海的阿莫西林,其经泉州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为5元,刚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而广东、浙江产的阿莫西林的价格,也略低于国家最高限价标准。一位营业员称其药价最近有所调整。 记者又来到八七路另一家药店,除了国家备注的由厂家暂定零售价格的药价外,一些同规格的药价高于国家最高限价。 在琼林中路的一家药店,同规格的阿莫西林的药价高于最高限价的30%之多,更另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该药外包装盒上竟然没有贴上物价部门的定价标签。 在湖东中路附近一家药店,同规格阿莫西林的价格低于国家最高限价,其中最低价仅为3.2元。 记者还在我市的几家医院了解到,同规格的阿莫西林的价格均低于国家最高限价。 记者在暗访中注意到,部分药店在药品的定价标签上用笔涂改过,明显是执行了新标准,而大部分药店则还维持着原有的价格。一些连锁药店的工作人员反映,药品调价也不是他们说了算,要等他们总公司的通知。另有一些药店表示,最近将对部分药品调价。(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