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照不再强制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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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9:10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昨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透露,即日起,我市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机动车登记将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暂行实施细则执行。 车管所统一年审驾照 司机朋友注意了,今后年审驾照只能到车管所。新细则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
初次不得申领大客车驾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初次不得申领大型客车驾驶证。5月1日前受理申请且考试合格的,按原对应准驾车型核发驾驶证;5月1日后受理申请且考试合格的,按新规定对应准驾车型核发驾驶证。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须向驾驶证核发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换证不再强制学习培训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与机动车驾驶证违章记分、驾驶证到期换证工作结合进行。换证不再强制学习培训,审验不再收取审验费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将在交警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驾驶人接受教育取得相关证明后,由车管所(分所)对其考试,考试合格的消除记分记录。记者梁龄(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