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公的灰色收入我有份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5: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见习记者谢李礼

  昨日,市民蒋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电话称,她正与丈夫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因其丈夫是一名业务员,有不少“灰色收入”。两人在这笔数目不小的财产分配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激情六月彩铃大奖
同方服务器热力促销 哪里可以免费发短信?
不知“灰色收入”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律师说法:

  “不当得利”应依法返还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金兴超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反之,公民的任何非法收入则不受法律保护。所谓“灰色收入”,只是老百姓的一个俗称,在法律条文中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对所谓的“灰色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专门的判决,而应分别处置。对属于“灰色收入”中合法的财产所得,应依法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对“灰色收入”中非法、违法所得则应依法收缴;对“灰色收入”中属于“不当得利”的则应依法返还。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我国禁产焦油超标香烟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