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民”告交警案14日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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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6:4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辉)“刁民”吕福山昨日接到西安市中院的传票,轰动一时的“刁民”告交警案将于7月14日由该院再审。 这份传票上写着:“现据省高院指令再审的吕福山与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行政侵权赔偿损失一案再审”,要求吕福山“按照所定询问日期与时间到庭候讯”,再审定于7月14日8时30分在该院审监庭509室举行。一名杨姓审判员告诉吕福山,此前该院已经向吕福
从2000年初开始,吕福山为了一辆被交管部门没收的三轮车坚持上诉,历时四年,其间先后两次败诉。本报从2000年开始跟踪报道“刁民”告官案。2004年5月,省高院裁定此案由西安市中院再审。本报的再度报道引起了中央电视台的关注,6月25日,吕福山应邀做客央视访谈节目“新闻会客厅”,节目播出后,在省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读者纷纷对吕福山的学习精神和依法维权行为表示赞赏,一些热心人纷纷表示:将为吕福山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并予以资助。 新闻追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