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夫妇离婚要先“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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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8:21 汉网 | |||||||||
按规定,要办离婚证就要提供结婚证,如果结婚证遗失了就要先补办。昨日,得知要一起拍结婚登记合影,一对本要离婚的六旬老夫妇感到十分为难。 昨日下午4时许,一对60多岁的老人一前一后来到江汉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老太太从包里拿出她的户口本和一张结婚证遗失的证明,要求办离婚。
“先补办结婚证。”离婚登记员说。结婚登记员告诉老人,补办结婚证要拍结婚合影照片。两位老人一听都笑了起来:“我们结婚时都没照合影,现在离婚反倒要去照结婚合影。” 见此,婚姻登记处主任文青告诉老人:“结婚证遗失了,提供结婚登记档案或者提供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也行。” “哎呀,我们结婚快40年了,到哪里找得到这些东西,我现在连哪个街道办的结婚证都不记得了。”老人说。两位老人只好又一前一后离开了。 据介绍,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要办离婚证必须提供双方的结婚证,但实际生活中经常遇到结婚证遗失的情形,迫使本要离婚的夫妻去拍结婚登记照补办结婚证,确实使当事人很尴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民政部5月13日又出台了细则,只要提供结婚登记档案或者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也给予办理离婚,但像这两位老人,连证明材料都提供不了,就确实不好办了。(记者褚朝新实习生李依依)(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