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宅门》因台词不当被告 广电总局严审重播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8:43 浙江在线 | |||||||||
因为《大宅门》中的不恰当台词,189名蒙医药工作者今年5月在内蒙古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把郭宝昌告上法庭。考虑到这句台词可能伤害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广电总局当时立即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电视台在播放《大宅门》时,必须删除该台词。不料部分电视台在重播该剧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句敏感台词依旧出现在电视荧屏上。 近日,辽宁省阜新蒙医药研究所的几位社会监督员上访国家广电总局,反映有电视台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作为一部高收视率的电视剧,《大宅门》自2001年首播以来,在各地电视台的播放次数高达几百次。直到今年6月,仍有三家卫视台在深夜重播《大宅门》。但部分电视台对重播剧的审查始终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被广电总局下了禁令的台词依然反复出现。广电总局为此重申,假如再有类似情况出现,将严格追究相关电视台负责人的责任。 或许是因为近来官司缠身的缘故,《大宅门》编剧兼导演郭宝昌的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