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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不公开 北京某小区业主怒诉物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8:47 新华网

  “我们强烈要求物业公司公布自2001年以来到今年4月的物业管理收支账目,接受广大业主的查询和审计。”昨天上午,恋日嘉园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的王主任代表400多名业主与物业公司在丰台区法院对簿公堂。

  据恋日嘉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王主任说,物管会自2002年8月9日成立以来,一直要求物业公司公布账目,但对方始终以“到年底公布”为托词。3年来,业主们始终不清楚物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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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什么标准收的费。被告也不与物管会和业主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应定期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项目,每年不少于一次。

  法庭上,物业公司的代理人首先指出王主任不具备主体资格。理由是王主任一人掌握印章,他的起诉不能代表物管会。公司还提交了6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证言,证明他们在起诉前并不知道此事,他们也不同意起诉。而且,在今年年初的物业公司与业主的茶话会上,双方已达成共识,物业在年底之前公布账目。

  此时,旁听席上骚动起来。“他们能代表广大业主吗?400多人都联合签名了!”在法官的提醒下,旁听席上的业主们才平静下来。

  王主任随后进行了反驳。他说,他在起诉前给这几个人打过电话、登门通知,后来还寄了特快专递。“他们几人擅自与物业达成过地下车库收费协议,与物业存在特殊的利益关系,所以他们的证言不具备法律效力。”王主任说,业主们强烈要求罢免这6名损害业主利益的委员。

  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另据记者了解,恋日嘉园的业主们自2001年入住以来,因房屋质量与物业管理问题与物业之间一直矛盾不断。先是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将业主告到法庭。法院一审认定物业管理存在瑕疵,判决有9户业主的物业费从每平方米2.32元降为1.39元。

  业主们说,他们也知道靠拒交物业费来发泄对物业的不满不合法。今年4月18日,数百名业主开会,一致决议让物业公开账目,在得不到任何回应之后,他们决定起诉。(记者颜斐)(责任编辑:阮聿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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