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公开补偿细则“羞羞答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9:07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昨日起,国家民航总局制定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正式实施。而记者从南京各大航空公司了解到,多家航空公司已制定出包含多种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和办法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细则》,但这些航空公司却称不便透露,更不愿公开细则。 昨天,当记者就该意见采访南京一些航空公司时,他们均表示,针对自己公司的情况,对旅客经济补偿的标准已制定好了,但具体细则不便透露。东航江苏公司的杨建敏副总称
业内有人士称,由于总局对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只出台了指导意见,具体细则由各公司制定。而各公司担心自己定的标准比别的公司高,尽管已制定好细则,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就不会向外公布。 新闻链接6月初,国家民航总局出台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了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 作者:记者 肖玉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