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户人家储藏室楼板被击穿15个洞 原来是楼上装修太“野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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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0:25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热线记者小金报道楼上人家装潢,击穿了楼下人家的楼板。昨天,家住西园里的袁先生向市民热线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现场。袁先生带记者看了西园里305号301室的家。他说,去年7月家中装修一新,时隔一年楼上401、402室装潢(一个户主),不久,住在对面的302室的住户发现家中储藏室楼顶掉东西下来,一看,四楼装潢将楼板击穿了,上面有6个洞。他回家一看
袁先生和302室户主还发现,不但储藏室有击穿现象,而且还在客厅、主卧室等房间发现有不同程度的裂缝。他便向管理西园里小区的康居物业公司提出,要求四楼主人赔偿。 物业公司的陆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物业公司看了情况后,确实有袁先生说的现象存在。分析原因,他认为,储藏室用的楼板比较薄,容易击穿,裂缝是因为楼板之间间隙受震动引起,这些不会构成危险。他将四楼、三楼的业主召集在一起碰了3次头,四楼主人小蒋也答应承担修补工作。但是小袁他们认为房子受损,最好请专门的危房鉴定部门来作一次检测,保证住房的安全。经打听,鉴定费每户500元,他们认为应该由四楼出。小蒋同意请人鉴定,但鉴定结果证明房子因装潢产生危险的,他才会付鉴定费,否则由三楼各自付费。因为费用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所以拖到现在双方矛盾仍没有解决。袁先生曾向物业写过一份详细的赔偿协议,要求小蒋签字,小蒋没有同意,因为对三楼提出的影响工作、生活要赔偿经济损失,他不认同。昨天下午,四楼房主小蒋对记者说,他将承担他该承担的责任,决不逃避。他同意和袁先生他们坐下来进一步协商。 市恒佳达律师事务所邹小新律师认为,由于三楼的楼板击穿是四楼装潢造成,因此,根据“谁损坏谁承担”的原则,三楼居民提出危房鉴定是合理的,四楼房主应该承担鉴定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