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6·30”抢劫杀人大案29小时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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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1:14 燕赵晚报 | |||||||||
本报邢台电经过警方多警种协同作战,邢台“6·30”抢劫杀人案在案发29个小时后,于昨晨告破,涉嫌抢劫杀人的李利勇在沙河市被抓获,并于当日上午被押回邢台。 6月30日凌晨1时多,邢台市桥东某美发中心服务员严芳(化名)下夜班步行回家。不知何时,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悄无声息地开始跟在她身后。到了团结路地道桥北侧引桥时,该男子突然靠近严芳,扔下自行车,拿出黑色橡胶锤子猛击严芳的头部,并抢走她的挎包。
桥东公安分局刑警接报后,连夜成立“6·30”抢劫杀人案指挥部。在案发现场,民警提取了该男子遗落的橡胶锤等物品。据严芳介绍,犯罪嫌疑人体态稍胖,“国”字脸,身穿浅色T恤衫,在抢劫杀人过程中始终没有说话。 刑侦人员彻夜开展大量的摸排、走访工作。案发现场东侧的电缆厂值班保卫人员反映,当日凌晨1时许,他曾听到女子的呼救声,稍后,一名身高1.7米左右的男子骑灰蓝色坤车,逆行快速向东驶去。 6月30日上午,根据排查结果并结合使用高科技技侦手段,刑侦人员做出判断:犯罪嫌疑人就在沙河市周庄办事处一带。 追捕小组立马赶赴沙河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干警对周庄办事处辖区可疑人员进行了排查。最后警方将目标锁定在普通店村。据可靠消息,犯罪嫌疑人6月30日夜宿在一农家小院内。 7月1日凌晨,警方在该农家小院内将睡梦中的李利勇擒获。经就地突审,李利勇对“6·30”抢劫杀人案供认不讳。同时,在其租住房屋内,干警起获了李利勇抢劫得来的钱、手机及杀人凶器。 据介绍,李利勇,男,26岁,平乡县人,在沙河市普通店村租房居住,无业,曾流窜在邢台、邯郸一带作案。此案目前还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