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质高中在豫招生28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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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03:5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上海市部分优质普通高中今年继续在我省招生?熏32所学校共在豫招生283人。 凡具有河南省户籍和学籍、中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辖市省级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被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前一次性向学校缴纳委托培养费5万元,入学后按上海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学期1500~2000元和360~560元。 被录取的学生不迁转户口,学习、生活、学籍管理、人身保险、安全、助学金及有关减免费用等方面享受与上海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相同的待遇。学生毕业后按上海学生待遇参加当年上海市的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当年未被高校录取的学生由原毕业高中学校安排复习,次年再参加上海市的春季和秋季高考,不再另收委托培养费。如仍未被录取则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愿到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填写“河南省初中毕业生报考上海普通高中考生登记表”。学生可同时兼报上海市和本地普通高中的志愿。 省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建档,建档线不低于学生所在地省级重点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省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按照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汇总,并于7月18日前按分配的档案数额将考生档案、“河南省初中毕业生报考上海普通高中考生统计表”和当地省级重点高中最低控制线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省教育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由当地中招部门按其分数和志愿安排参加当地高中录取。 又讯今年天津市共有11所学校在豫招生290人,招生条件、报名地点与上海的情况基本相同,但收费标准不同,被天津录取的学生,每年需向学校缴纳学费1.5万元,不同学校以此为基础上下浮动10%。住宿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记者王曦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