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招标为名连骗七家施工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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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0:14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 新报讯 【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被告人以承建住宅小区为名招标,先后骗取7家建筑施工单位招标费及前期款近40万元,被告人还以此手段骗取桑塔纳汽车一辆。昨天上午,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将其诉至本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起诉称, 1999年 9月和2000年1月,被告人米某以某国际经济发展公司房地产开发部的名义与河北省某安装工程公司、河南省某建筑公司先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允诺由这两家公司承建10万余平方米的住宅小区,被告人收取这两家公司前期款及招标费共计19万余元。后被告人以该房地产开发部的名义与本市一家工商联合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书,在签约期间,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工商联合公司的负责人言明被告人米某并不是该公司员工,其使用的印章为作废的公章,双方遂解除了该协议。从2000年3月至 2002年10月间被告人米某又以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先后与五家工程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协议书,收取招标费等费用共计17万元。去年4月,被告人米某又以工程用车为名骗取某公司桑塔纳轿车一部,价值 38000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