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伏高压电击落无证电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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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1:1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胡晓晖方芳)没有电工执照的赵某在施工安装中,被3.5万伏高压电击伤致一级伤残,日前松江区法院一审判决三单位赔偿其各项损失50余万元。 去年4月,松江某发展公司与某广告公司签订一份工程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由该广告公司承揽一块大型户外落地式广告牌的施工。同一日,广告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当地包工头黄某。黄某雇佣了农民赵某,立即开始施工。没有电工执照的赵某,在安装三角铁时触碰了
去年11月底,赵某将松江某发展公司、广告公司及黄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70余万元。 法院认为,发展公司作为广告牌的物主单位,将广告牌位置选择在高压电线下,已经埋下隐患;广告公司承揽了安装广告牌的工程后,又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被告黄某完成,放任不安全因素,亦负有一定过错,因此,三方都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共获赔50余万元,由三被告各支付三分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