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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管哪些事 程序有哪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2:06 今晚报

  本版昨天刊发了《街镇将建仲裁调解窗口》的消息,很多读者打电话来,想了解详细情况。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保障局。据了解,今后凡是属于因被单位开除、执行工资报酬、履行劳动合同等情况发生争议的,可就近到街镇进行劳动仲裁调解。

  据介绍,为就近、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市劳动局在全市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窗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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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就近为老百姓服务,开展劳动仲裁调解工作,窗口配备兼职仲裁员两名。

  街镇劳动争议仲裁 调解窗口管哪些事

  负责接待来访、政策咨询,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协调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指导当事人正确使用仲裁文书,监督其按规定程序参加仲裁活动;公正、及时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经调解不成的争议,提交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为调解范围:街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窗口应依法调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有关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他劳动争议。

  街镇劳动争议仲裁 调解窗口工作程序

  街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窗口接到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后,应报请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立案,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7日内做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街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窗口应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或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街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窗口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应在立案后20日内调解结束,并应提前4日将调解时间、地点及所需的材料通知当事人,调解时限计入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时限内。

  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调解不成的案件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应提请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入仲裁普通程序审理。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指派专职仲裁员及街镇兼职仲裁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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