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标价仍让人云里雾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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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2:43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餐馆标语还在蒙人 现场:7月1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反映,当天中午他和女朋友在凤凰西街附近一家新开的餐馆吃饭,进门前看到一条大红标语,写着:“只要消费,就有赠品
点评:新出台的《江苏省明码标价实施办法》中规定:经营户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有附加条件的也必须明确标示,不得采用欺骗性语言和文字。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一旦查实,该餐馆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特价”仍然糊里糊涂 现场:记者昨天沿着建康路、升州路一路看到,沿街商家门前,“特价”、“跳楼价”、“清仓价”的字样随处可见,但几乎没有商家用醒目字样注明为何这样定义,这个价格持续多久等。记者询问营业员,得到的答案只是“换季”两个字。 点评:《江苏省明码标价实施办法》中规定:降价(优惠、折扣)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使用明显区别于正常标签的降价标识,并标明降价原因、原价和现价等内容。处理商品要有特别标明。 农贸市场标价仍难 现场:昨天,记者在瑞金路集贸市场看到,摊位前用于商品标价的小黑板落了一层灰尘,字迹也模糊不清,有的牌子已经破损。据一位经营户说,上面的价格还是年前写的。 点评:《江苏省明码标价实施办法》规定:一切收购和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行为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农贸市场也在其中。南京日报记者曾浩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