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报到程序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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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2:47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沙文蓉)今年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完毕业生来宁就业或未就业先落户的接收手续后,应办理存档、落户手续。 在人事代理部查询确认档案已到,并在市毕就办办理过接收函的毕业生,应持《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办理存档手续,同时开具《就业证联系函》。之后持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核准手续。非南京籍毕业生在接收单位没有集体户的情况下,可将其户口
未就业毕业生可领取并填写《毕业生档案保管申请书》,到毕就办核对、盖章。确认档案已到后,办理存档手续,两年内未就业前免收存档费,同时开具《就业证联系函》。毕业生同时也需持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毕就办办理落户核准手续。非南京籍毕业生可将其户口挂靠在市人才中心集体户上。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