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要求退嫖资被拒举刀杀人14分钟被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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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4:2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饶国君 刘桂宪) 6月29日,因要求退嫖资被拒而举刀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沈兴春,被云阳警方刑拘。这起发生在云阳县新县城闹市区的“6·25”杀人案,仅用了14分钟就将凶手擒获。 6月25日凌晨1时40分,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在云江大道路口,一男子杀死一名女子后劫走富康出租车,已向双白公路水口乡方向逃窜。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火速出击,向犯罪分子可能逃窜的各个方向的派出所通报案情,很快形成三个追捕组。在出县城3公里的渝巴路上,民警发现可疑出租车,将正欲下车逃跑的歹徒拿下。此时距发案仅14分钟。在抓捕现场,犯罪嫌疑人沈兴春手中的匕首还血迹未干。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沈兴春于6月25日凌晨饮酒后,到青龙路一发廊约小姐过夜,后因未找到房间,沈要求一王姓小姐退钱。王不从,沈便将王的小灵通拿走。 王回到发廊后,邀约另一小姐王先琴一起,租用一辆富康出租车去追撵沈。 在云江大道群益路口将沈追上后,双方在出租车中发生争执。沈持随身携带的匕首猛刺王先琴,致使王失血过多当场死亡,见后果严重的沈兴春企图劫持出租车逃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