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升初中对口方案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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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9:28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毛信意)昨日,市教育局确定了城区小学升初中对口学校方案。据悉,今年我市城区有小学毕业生6744名,比去年减少504名,外来流动人口子弟升入初中的人数由去年的600名增至1000名左右。 招生原则校校对口
市教育局规定,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中学小学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学校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惠贞书院五年制小学毕业生和回城的其他五年制小学毕业生均升入惠贞书院四年制初中;小学毕业生及家长若自愿放弃对口中学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中学(含民办学校),以后又想转回到对口中学的,则不再被视作服务区学生。 市教育局重申,严格控制择校。对在公办学校择校的学生,初中毕业后将不能获得效实中学、宁波中学的推荐和定向保送生的资格。 借读生这样升初中 在城区小学借读的毕业生,原则上也是升入对口初中,但如果对口初中学额较满,这些借读生则由市中招办安排到邻近的另一所中学就读。要求回原籍的借读生,由户籍所在地初中出具证明,城区对口中学将学生的档案材料邮寄给对方初中。 招收新生要有学籍 各类民办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任何中学招收新生,都必须有学生的小学毕业档案,才能确认学生的初中学籍,并获市教育局认可。没有初中学籍的学生,将无法报考高一级学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