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工头两年拖欠民工工钱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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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0:09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2002年5月,淮安市人沈大靠经人介绍,在溧水东屏镇的卧龙山庄工地干活,一直干到今年2月左右。其间,包工头孙树祥只发给工人们部分生活费。今年2月,沈大靠离开工地,就去找孙某要工钱。6月25日,孙某给他写了一张欠条:“今欠沈大靠溧水工资款16000元整。”沈大靠让孙某在欠条上写下具体的还款日期,孙某又一次推脱,只在欠条上写上一个很含糊的时间。
记者通过淮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驻宁办事处找到了孙树祥。孙某声称他目前在外地,关于工钱一事,他辩称:他不是不想结清沈大靠的工钱,只是溧水方面的工程款还没到他手上,所以现在还没钱付给工人。记者一再追问,他说溧水方会在明年春节前后结清他的工程款,到时就给沈大靠工钱。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杨学斌律师告诉记者,工人与包工头是一种劳务关系,包工头与工程方又是另一种合同关系,包工头以此为借口拖欠工人工资是不对的。记者钱建芬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