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以下罚款可现场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0:11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根据新近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相关细则规定:对违法行人和非机动车车主作出的罚款在50元及以下的,可由交警当场代为收缴,被罚款人不必再跑到指定银行去交罚款。 7月1日上午10点22分,二大队交警韩军在大光路执勤发现有一辆助力车上了快车道,便将其拦下来。接着,韩警官告知王某的违法行为是非机动车走快车道,按照相关规定要当
11点20分,韩警官执勤完毕回到大队后把罚金交给了交通科的保管罚金的专人,并要办理交接手续,在专用的账簿上签字。按照有关规定,民警在执勤时收缴的罚金要24小时之内交到交通科,而交通科保管罚金的专人必须在24小时之内把所有的罚金交到交通银行。通讯员 李聪 王志强 实习记者 张玉宝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