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三包”迷了市民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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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0:3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3日讯(记者 张新勇) 手机等商品坏了一修再修,等拖过了退换期,商场就“不予退换”了。近日,本报不断接到消费者投诉,“三包”政策经过一些商家“演绎”成了一点也不包。随后,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市民遭遇退货难 几天前,家住内蒙古路的隋先生买了双鞋,不料穿出去没5分钟就开了胶,去商店换货,却被告知“因影响二次销售”不予退换,只能修理。无独有偶,在青打工的许先生在台东
随后,记者与隋先生、许先生购物的商家取得了联系,当记者对“三包规定”提出质疑时,他们的工作人员均称:这是商场的规定,闭口不提维修耽误了退货时间。记者走访了岛城八九家大小商场,发现“三包陷阱”可真不少,比如,一些商家的鞋类三包中规定“不影响二次销售”才能退货,但这得商家说了算;手机退换障碍则主要是一修再修,直到拖过了退换期限等。区别对待“土三包”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因为对国家标准不熟悉,面对商家的“土三包”时,大多数消费者并未到消协投诉。对此,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一些三包规定的确由各商家自行制定,但其规定有一个基本的前提:不能低于国家规定,否则无效。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如果商家的三包高于国家三包规定则按商家的规定处理,低于国家规定的则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否则市民可以向工商或消协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