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钱打人还不许人报警岂有此理 事发长虹大厦内某电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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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4:5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余海洪报道昨晚9时许,读者马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在长虹大厦内的一家电子公司应聘时,上当受骗,工作找不到,还赔了钱,挨了打。 据介绍,昨天一大早,马先生在布吉关口附近的一个广告栏上看到一个招聘司机的广告,就按照指引找到长虹大厦内的一个门前挂着某某电子公司牌子的房间内应聘。房间内有两个人,一开口就让他交300元钱的车辆试驾费。马先生表示没有带够钱,对方说有多少就先
于是,马先生要求退款。对方说:“只能退10%,交个朋友。”马先生表示不同意。这时,房间里一下子进来了3个面带凶相的人。其中一人露出自己前胸后背的纹身,自称是老板,不由分说,关上房门,一脚把马先生从坐着的椅子上踢倒在地,说马先生太不给他面子。让马先生写明住址和不报警的保证后,才给他退了50元钱。 马先生说,虽然当时被盯得紧无法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是为了让其他求职的人不再上当受骗,他一定会将他的经历报告给当地派出所。(请报料人持身份证到本报办公室领取报料奖50元) 作者:记者余海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