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冶金机械厂清算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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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1:13 大连日报 | |||||||||
大连冶金机械厂清算组经研究并报请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审批,决定拟向原大连冶金机械厂职工清欠工资等款项,现公告如下: 一、清欠对象、范围 清欠对象为原大连冶金机械厂在册职工及1998年8月31日前从该厂正常调出的由个人垫
清欠范围为欠付的工资、劳动统筹等费用。 二、清欠手续 1.职工本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印章证件办理领款手续。 2.职工本人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其配偶及近亲属代办。除须按职工本人要求携带证明外,还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方可办理领款手续。 3.职工本人已故的,应由合法继承人的代表,在2004年7月10日前领取有关表格,按要求填好后,携带相关证件办理领款手续。 三、清欠时间和地点 清欠时间:自2004年7月19日—2004年7月28日,共计10天。办公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12时。 清欠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香沙街18号(位于原香茗苑售楼处,公交车710路香一街;9路、3路、6路、411路、412路、大黑石、二十高、405路、611路等香工街下车即是) 联系电话:84445123联系人:季维君、王连生 四、清欠顺序按下列规定时间分批依次清欠: 2004年7月19日,原大连冶金机械厂一、二分厂,结晶器分厂。 2004年7月20日,原大连冶金机械厂三分厂、修车分厂、焊丝分厂、尼龙分厂。 2004年7月21日,原大连冶金机械厂四分厂、电动平车分厂、焦炉机械分厂、菱镁分厂、制管分厂、塑料机械分厂、电器分厂。 2004年7月22日,原大连冶金机械厂设备工具科、运输科、热处理分厂、安装公司、模板托管人员。 2004年7月23日,原大连冶金机械厂机关所属各科室。2004年7月24日,原大连冶金机械厂服务队(含工会托管、工矿二部)。 2004年7月25日,原大连冶金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所属各单位、包装队、工矿设备公司。 2004年7月26日,原大连冶金机械厂离退休职工、精简人员和遗属人员。 2004年7月27日,原大连冶金机械厂工会退休职工、精简人员和遗属人员。 2004年7月28日,原大连冶金机械厂大重扶持人员、调出垫付保险费人员、领取丧葬费等人员。 此公告。 大连冶金机械厂清算组 2004年6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