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工资纠纷“揪”出管理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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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1:29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 昨天,来自四川的郑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说老板不给他1万多元的管理费。 在林边一私租房处,郑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2002年底,郑先生领着一帮工人给永宁一个姓陈的工头倒水泥。到了2003年农历大年29日,陈先生已拖欠他们2万多元工资。其中一个工人在此期间得重病无钱医治,郑先生领工人去讨工钱。直到大年三十日凌晨,陈先生才付1万多元,但不付他的一万多元管理费。他随后找有关部门反映都没得到解决。
记者到永宁采访了同是四川人的陈先生。据陈先生的妻子黄女士介绍,原先是郑先生的姐夫与他们合作,后其姐夫走后,郑先生才顶替过来。与郑先生的姐夫是合作关系,一个出机台,一个出人,赚的钱平分,因此他与郑先生也是这么做的。既然合伙,平时赚或亏都是及时结账,哪里还有可能再给他管理费。记者问,既然合伙,为什么是郑先生向陈先生要钱。对此,陈先生夫妻说,都是他们向大老板要钱,是郑先生不去要。 对陈先生的说法,郑先生表示,如是合作关系,平时陈先生就该分钱给他,但陈先生并没有给。 记者在采访中,向双方要有关材料和合同,但双方都没有太有力的证明。就此事,记者提醒务工人员及有生意往来的合作伙伴,注意签订明晰的合同,否则起纠纷就扯不清楚了。(许长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