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人打劫心中不平效仿抢劫持刀“借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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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2:2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立坤) 昨日凌晨,一名来省会打工的元氏县男青年张某,在自己被他人抢劫1500元钱后,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仿效抢劫者打起别人的主意。 昨日零时30分,省会110指挥中心接到王某报警称,他被一个穿花背心的男子抢劫受了伤。据出警民警介绍,王某当晚和女朋友在工农路与城角街交叉口分手时,一名男子上前搭讪,要向其“借几个钱花花”,王某不肯,二人很快动起手来,王某左手食指受伤,随后
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民警估计张某没得手,必然还在附近,他们将警车警灯关掉,开始四处搜索。很快,在谊联街附近发现了“花背心”的影子,他正在一骑自行车男子背后猛追不舍,两名民警下车后紧追几步将其抓获。 经王某辨认,此人就是抢劫他的“花背心”。随后,民警在附近某小区的一个下水道内找到带血的作案工具。 经突审得知,张某今年19岁,在仓安路某商家店内打工。2日晚他在仓安路被4名青年持刀抢走1500元现金后感到愤愤不平,不去报警反而想“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便从小摊上买了一把刀,当晚便开始实施抢劫。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移交振头刑警中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