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人到中年才发现13岁的女儿并非亲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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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3:29 新京报 | |||||||||
妻子情书泄秘密,亲子鉴定揭真相。 据新华社电 江西泰和县年近40岁的刘某抚养了13年的女儿居然不是自己的亲骨肉,他因此获得了3万余元抚养费和精神赔偿费。 据泰和县人民法院介绍,刘某与前妻邱某1990年5月登记结婚,并于同年10月生下了
离婚后的刘某想到自己近40岁依然独身一人,余恨难平。他认为前妻隐瞒女儿非自己亲生的事实,致使自己近40岁了仍然没有后代,使自己在经济上和精神上蒙受了重大损害,于是再次将前妻邱某告上法庭。 泰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邱某补偿刘某已支付的抚养费25605.81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