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农民看病列个“明白账”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公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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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4: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从即日起,我省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25个县全面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以方便公众给予监督。 据了解,被列入公示范围的内容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就诊补助办法、定点医院提供的常用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参加该制度的农民在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补助情况、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等。
按照规定,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每月必须对补助达到封顶线的病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乡镇则要对所有享受大额补助的病人在全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村卫生室要对本村享受大额补助的病人每月进行一次公示。同时,25个试点县必须公布举报电话,方便公众对合作医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举报。(记者王芷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