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社要押金继续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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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4: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昨日,在本报举办的成都晚报改版三周年“民生服务日”活动现场。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执行经理王力向本报投诉称,今年4月9日,该旅行社与市内一家宾馆预订了90余间标间住房。
按照双方的约定,她向宾馆缴纳了1000元的押金。然而,旅行社在与宾馆退房结账时,在旅客未损坏客房物品的情况下,宾馆却不愿退还押金。对此,本报“民生服务日”活动现场的市工商局消保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认为,如果客人在入住时没有损害任何物品,那么,宾馆方就应悉数退客户的押金。 昨晚,王力对记者称,她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记者杨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