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假冒办学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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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5:0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吕博本报记者)本报6月28日报道《中华职业专修学院违规办学聘在校生当教师》一文后,中华职业专修学院负责人打来电话,报道中提及的招生单位是一家借我校之名办学的单位,目前,学校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追查假冒者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中华职业专修学院已在2001年由蓝天航空空乘学校并购。校方称,并购前学院只设立了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市场营销两种专业课程,并购后也没有设立或批准过任何办学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假借中华职业专修学院之名招生的单位,其中有人参与原中华职业专修学院办学,在学校并购后仍然以该校名义办学,赚取钱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