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 每年房贴1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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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5:11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严斌)昨日记者从锦江区政府获悉,为促进该区总部经济发展,从今年起,该区财政每年将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在锦江区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奖励和对租赁写字楼办公的总部企业实行房租补贴。
据悉,设在锦江区的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的区域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营运总部或分支机构(不含百货店、大卖场),以及总部设在锦江区且从事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如广告公司、房地产代理公司、IT电子通讯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及资产评估机构、建筑设计、旅行社、文化传媒、物流公司、出租车公司、品牌代理商等都属于扶持对象。 据称,按照规定新引进纳税关系在锦江区的总部企业可享受3年的房租补贴,按照年内税额和租房面积,补贴从15元每平方米到30元每平方米不等。3年后,若该企业年纳税额递增15%以上,当年可继续享受房租补贴。从现在起,新办企业只需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办报相关部门及该区政府审批后,锦江区财政就可拨付专项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