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2·21”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被判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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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5: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造成7人死亡、10人受伤的岳池县“2·21”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李绍全,于6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今年2月21日,岳池县坪滩镇保华寺村村民李绍全持冒领驾驶证,驾驶私自改装的农用三轮运输车,非法从事客运。当天,李绍全驾车载客16人行至一下坡连续弯道路段时,因车辆制动不符合安全要求,且严重超载,车辆失去控制,坠于7.5米高的桥下,导致特大交通
熊政蒋孟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