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写错一个词 一市民险些丢了四万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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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6:28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本报记者余皓通讯员梅勇实习生杜婷婷 一起简单的借款官司,却因告状人书写诉状有误,险些败诉。昨日,律师界人士就此提醒打官司者,书写诉状一定要严谨,一字之差则可能满盘皆输。 张某4年前曾借款4.5万元给王某建房,并约定,以王所建房第三层作价相抵,张享有该层的产权及还建受益权。今年4月,该房拆迁,王得到全部拆迁款20万元,张分文未得,遂
开庭当天,被告王某的代理人就“4.5万元”进行反驳,认为告状人张某混淆了“投资”和“借款”两种不同法律关系,使人不清楚到底是要归还投资款还是借款。后张某及时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返还借款”,才赢得这场官司。 昨日,湖北长江之声律师事务所律师许高真就该案指出,最高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第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审理;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法院支持外,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