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集治水资金 江门拍卖工程冠名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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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6:3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严俊伟通讯员粤水婷)《江门市水利水电工程冠名权拍卖试行办法》7月1日起施行,水利水电设施冠名权的出让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以确保全省治水民心工程顺利进行。 据悉,江门市向省政府签定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责任状项目,包括城市防洪工程3宗、江海堤围7项、水库11项,需资金23.9亿元,如何筹措这笔资金一度成为难点、焦点问题
《办法》规定,市属所有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包括水库、水闸、堤坝的冠名均可拍卖;在国内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本市水利水电工程冠名权的竞投。冠名权拍卖标准按水利工程的类别分为:小型最低价10万元;中型最低价50万元;大型最低价100万元。 作者:记者严俊伟通讯员粤水婷 编辑: | |||||||||